中俄海关“绿色通道”合作项目是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下中俄海关合作分委会规范通关监管秩序工作组框架下的一项通关便利的合作项目。在“绿色通道”合作项目框架内,中俄海关选取双方信得过的、符合标准的结对外贸企业,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开展海关间信息交换(详见附件1),并为试点企业提供通关便利。目前,中俄海关“绿色通道”合作项目适用的口岸为满洲里-后贝加尔斯克国际陆路货运口岸,满洲里-后贝加尔斯克铁路货运口岸,下一步中俄两国海关可视情况将适用口岸范围进一步扩大。
一、参与“绿色通道”项目的企业主要适用以下便利通关措施:
1.最大限度简化“绿色通道”项目框架下货物的海关通关监管措施,缩短通关时间。
2.除非发生不可预见情况,以及经风险分析认为确有必要查验的,尽可能减少查验数量。
二、有兴趣参与“绿色通道”项目的企业应符合附件2所列基本要求,可向所在地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随附能证明企业相关情况的资料。此外,申请中还应明确如下事项:
1.俄罗斯结对企业基本信息,以及该企业的自愿加入“绿色通道”项目的申明。
2.计划纳入“绿色通道”项目的货物进出口申报口岸(限定1-2个)、运输方式(铁路、公路、海运等)
三、经海关审核批准参加“绿色通道”项目的企业注意事项:
经海关审核批准参加“绿色通道”项目的企业向俄罗斯进/出口货物时应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备注栏中填写“CRGC”(英文半角大写)。
北京海关联系人:监管通关处 通关科
联系电话:85736508、85736522